因不滿OPPO、VIVO在其手機應用平臺上擅自使用“人人車”商標和山寨“人人車”APP,人人車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和構成不正當競爭為由,分別將OPPO、VIVO訴至法院,要求判令OPPO和VIVO立即停止侵權、各自賠償經濟損失100萬和其他合理費用5萬余元。近日,海淀法院受理了這兩起案件。
人人車公司訴稱,公司分別購買了OPPO和VIVO手機各一部,發現在OPPO和VIVO手機商店中的“人人車二手車”、“人人車”手機應用未經許可,在手機應用和初始頁面中直接使用“人人車”商標,并發布到手機應用平臺供相關公眾下載;OPPO和VIVO手機商店中的“人人車二手車”與“人人車”APP提供的服務內容均為二手車經紀服務,與人人車公司所享有的“人人車”商標項下的“經紀”服務極其近似,實際上與人人車提供的二手車經紀服務內容完全相同。同時,打開OPPO和VIVO手機商店中的“人人車二手車”和“人人車”APP,與人人車公司的APP圖標的風格、要素和組合形式高度近似,均以橘紅色為背景,在此背景上“人人車”三字排列在橘紅色背景中間。
人人車公司認為,OPPO和VIVO未經許可,擅自在其開展的二手車經紀服務上使用與“人人車”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造成相關公眾的混淆和誤認,嚴重侵害了“人人車”的商標權;且在其平臺上假冒“人人車”APP,使用與“人人車”APP高度近似的設計、背景色、結構,易造成相關公眾將其與人人車公司的APP相混淆,以為是人人車公司的二手車服務APP而大量錯誤下載,侵犯了人人車公司對其商品特有的名稱、包裝、裝潢享有的權益,已構成不正當競爭。人人車公司曾多次致投訴函和律師函給OPPO和VIVO,要求OPPO和VIVO將山寨APP下架并斷開連接,但OPPO和VIVO收到函后不予理睬,亦未采取任何措施,致使人人車公司的損失不斷擴大,OPPO和VIVO應承擔侵權責任。
目前,兩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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